文/刘春华
这天一大早,一名手臂绑着夹板的中年女人敲开陆渡派出所孙所办公室的门。“警察同志,我真的好冤枉啊!”中年女人的泪水夺眶而出,满脸焦急。“大姐,别急,派出所就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你先喝口水,慢慢讲。”
中年女人坐下来,接过一杯水,“我叫陆明珠,家住某某村。10多年前,我的邻居陆东成找我,说手里缺钱,向我借12000元钱。我念他是邻居,二话没说就借了,也没让他写借据。直到去年8月,我遇到陆东成,跟他提及钱的事,他却说根本就没借过我的钱。真是活见鬼了,我压根儿没想到他会这样,想要赖掉那12000元钱。”
孙所打量着陆明珠,问她手臂是怎么回事。陆明珠哭着说:“就为了这事,我家和陆东成这几个月来搞得乌烟瘴气,不仅恶言相向,还大打出手了。这手臂就是陆东成给打断的。我在医院已经花了600多元钱了,他也不给我出医药费。”
孙所一听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就让民警通知陆东成来派出所一趟。
陆东成年近60岁,身材瘦小,有点驼背,胸背夹着夹板。一进孙所长办公室,他便一脸嫌恶地看了陆明珠一眼,爱答不理地坐下。
“你就是陆东成?”孙所问。
“是的,我就是。孙所,你看,我的背也被他们打断了两根肋骨,她倒是恶人先告起状来了。哼哼!无论怎样,我都是要他们赔我的医药费的。她要6000元,我就要10000元,我可不能吃亏!”
孙所看着陆东成说:“我们先不要说这个,一件事一件事的来。我问你,你是不是借了陆明珠12000元钱?”
陆东成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我没借,我干吗借她的钱?!我从来没穷过,一向不缺钱用的,哪有脸去别人家借钱。”
孙所问:“我听说你们是邻居,以前关系还蛮好的,就像一家人一样。你家的孙女没人照顾时,陆明珠还帮你带过。你的孙女还喊人家奶奶,对不对?”
陆东成说:“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们两家现在已经是仇人了,水火不相容。”
孙所沉思片刻,转脸问陆明珠:“陆明珠,你平时看不看新闻?”
陆明珠不知道孙所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回答说:“不怎么看。”
孙所又问陆东成:“你看新闻吗?”
“看,怎么不看?我天天看,除了睡觉才不看。我还喜欢看俄乌打仗呢!”陆东成也不明白孙所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
孙所说:“那你了解俄乌之间的历史吗?”陆东成刚要回答,孙所接着说:“我现在不需要你的回答,你先回去,明天再来我这儿。”
第二天,陆东成来了,说道:“我记起来了,我的确借了陆明珠12000元钱。只是这个事过去那么多年了,陆明珠也没向我讨过,我就想把这钱赖掉。”
孙所说:“邻居是搬不走的,和睦相处才是正途。看来你也是个明白人,还没糊涂到不讲理的地步。在这一个星期内,你就把欠陆明珠的钱还了。至于你们的伤,就各治各的,只当是花钱买教训了。”
钱的事得到了解决。到底陆东成是如何想明白的,除了他自己和孙所之外,还真没几个人说得清楚。
(作者系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陆渡派出所民警)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