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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调查警察(上) Investigations Police of Chile ( Part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3/7/12 9: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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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晶晶   孙建源

  智利共和国,简称智利,是位于南美洲西南部的总统共和制国家,东邻阿根廷,北与秘鲁、玻利维亚接壤,西临太平洋,南与南极洲隔海相望,是世界上最狭长的国家。智利国土面积约7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1900万。全国划分为16个大区,下设54个省,首都是圣地亚哥。调查警察是维护智利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与智利宪兵队共同构成智利的二元制警察结构。

  一、历史进程

  智利警察是由民事性质的调查警察(西班牙语:Policía de Investigaciones de Chile,简称PDI)和军事性质的智利宪兵队(西班牙语:Carabineros de Chile)共同构成的二元制警察结构。智利最早的较为稳定的警察组织诞生于国家独立后的19世纪30年代,主要目的是打击乡村匪徒以及控制城市犯罪。这一时期的各级警察组织管理比较混乱,既有军事性质较为突出的模式,也有采用民事管理的模式,还有一些混合模式。到19世纪90年代初,新的《公社自治法》将警察的组织管理转交给各市镇,受地方领导。但由于地方经济资源不足,这一模式很难实行。于是,1896年中央政府成立了两类新的警察组织:首都和各省会监察警察以及殖民地宪兵队,这构成了智利警察二元制结构的雏形。监察警察作为调查警察的前身,主要负责预防打击日益增长的城市犯罪。监察警察带来了许多侦查技术上的革新,它的出现代表智利警察机构向专业警察模式迈进了重要的一步。1927年,监察警察、市镇警察以及宪兵警察被合并为一体,建立智利宪兵,收归国家统一领导。1932年,监察警察从宪兵中单独分离出来,自此这种一个军事、一个民事的二元制警察结构在智利最终确定下来。1933年6月,调查警察正式成立。

  二、主要职责

  根据1979年颁布的《智利调查警察组织法》,调查警察主要职责分为三类:调查澄清犯罪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管理人员跨境流动和外国人在境内的活动;在国际刑警组织中代表智利。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调查犯罪案件,搜集犯罪证据,澄清犯罪事实,明确案件发生的条件和情形,确定犯罪凶手,抓捕犯罪参与人员并将其移交给司法机关,从而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公共秩序和安全,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创造和平稳定的基本条件。

  三、组织架构及基本职能

  2011年之前,宪法规定调查警察隶属于国防部,2011年后转隶内务与公共安全部,进一步理顺了调查警察作为民事警察机构的职能任务和运行机制。调查警察的最高领导是警察总长(Director General),领导机构是警察总局,根据不同管理领域,下设刑事调查分局;情报、有组织犯罪及移民安全分局;警员发展分局以及行政、后勤及创新分局,如下图所示。
  地方根据行政区划设置16个警区,调查警察在各警区内依据各省市人口密度及地理位置,设置数量不等的刑事调查大队、专业调查大队和移民管理机构,与当地的宪兵警察机构相配合,预防、打击当地各类犯罪活动,保障民众安全。另外,每个警区设一名警监,负责领导协调警区内各调查警察机构力量。地方调查大队和移民管理机构受所在警区及警察总局的双重领导。根据2021年统计,调查警察在编人员超过12000人,全国各地共有101个刑事调查大队、180个专业调查大队、17个犯罪学实验室和超过30个移民及国际警察管理局。
  
  (一)警察总局
  警察总局内设办公厅、法务处、总监察处、战略管理处、总秘书处、国际合作处、公共事务处和内部审计处。
  警察总局作为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国各警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确保其正常高效运转。警察总局的职责包括:编制、执行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培训、人员福利等各项预算;管理、监督和评估全国各调查警察机构的工作;向直接管辖部门提出任命、晋升和解雇人员的建议;保障机构内人员应享有的福利和特殊任务补偿,包括认可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具有某一特长、能够履行特殊任务的警员,使其能享受法律规定的相应津贴或福利;根据调查警察需要雇用兼职人员,如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关专家;代表智利调查警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人员聘用和与国内、国际相关机构的协议、约定、公约等。警察总长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将上述部分权力授权给地方行政权力机关行使。

  (二)刑事调查分局
  刑事调查分局主要由打击人身伤害处、盗窃及犯罪热点处、经济与环境犯罪处和犯罪学处组成,同时负责监督管理各地的刑事调查大队。各处下辖调查大队具体职能如下。
  1.打击人身伤害处
  该处下设谋杀罪专业调查大队、侵犯人权罪专业调查大队、失踪人口搜寻专业调查大队和性犯罪专业调查大队。
  谋杀罪专业调查大队是调查警察队伍中历史最久的专业大队,成立于1949年。调查警察在全国共设有23个谋杀罪调查大队,他们与犯罪学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密切合作以高效开展工作。谋杀罪调查大队的主要任务包括:调查所有涉嫌谋杀的死亡案件,包括自杀,尤其是凶杀案中的弑父、杀婴和杀女案件;在涉及其权限的事项时遵守法院和检察官的法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前往案发现场;在其专业领域内向法院提供咨询建议,包括场景重建等。
  侵犯人权罪专业调查大队职责和使命是促进对人权的尊重。调查警察致力于将尊重人权变成日常实践,以保障平等、反对歧视,尤其关注女性、土著人民、难民、青少年、未成年人、被剥夺自由者的生存状况以及所有侵犯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事件。为此,人身侵害罪国家办公室与国家人权研究所建立了战略联盟,主要面向即将从调查警察学院毕业的警探,以及对侵犯人权罪调查大队成员进行持续培训。
  失踪人口搜寻大队负责执行公共部门或管辖权范围内的法院指令对“疑似失踪”事件进行调查,接待因失踪报案的相关人员。
  性犯罪调查大队负责调查损害公民性尊严的犯罪事件,在投诉、调查、判决和恢复治疗等阶段提供专业、全面的服务。这些调查大队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他们对强奸、性虐待、诱奸未成年人以及制作、传播、储存未成年人情色制品的案件进行彻底调查和严厉惩处。该调查大队还制作了一系列漫画,以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应该拒绝并告知家长,以此来预防对儿童实施的性侵犯行为。另外,调查大队还成立了录像调查采访中心,受害人可以在舒适的私人空间里倾诉自身经历而无须直接面对调查人员,以此转变青少年儿童严重暴力侵害事件的处理模式,将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置于国家机构关注的中心,减少案件处理对青少年儿童受害人带来的二次伤害。
  2.盗窃及犯罪热点处
  该处负责管理全国7个盗窃罪专业调查大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刑事调查分析、战略预防和教育以及提高民众防范意识来保障社区安全。调查大队拥有训练有素并致力于犯罪调查的专业警员,他们以高质量标准对复杂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并且在不同领域不断地进行培训、学习知识从而使调查更加高效高质。
  盗窃罪专业调查大队还成立了赃物犯罪市场小组,小组成立的目的是打击赃物交易市场。因此,其主要任务是干预经常售卖盗窃物品市场的活动,包括自由市场、波斯集市、买卖场所等,让盗窃物品的买卖更加困难,以此减少盗窃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张晶晶,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国际执法合作学院助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方向:外国警务体制、国际执法合作。
  孙建源,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教务处干事。研究方向:警察教育。
  (责任编辑: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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