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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下的派出所工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8/11/7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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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建武  周振东
  
  值此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本刊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秋伟,请他介绍浙江公安机关学习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枫桥经验”批示精神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派出所工作的经验做法。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浙江派出所近年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总体情况。
  沈秋伟: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高度重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十分关注公安基层基础,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3年11月,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发表讲话指出:“我们要根据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以基层安全文明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架网络,明责任、强保障,使‘枫桥经验’在全省城乡基层单位全面推开,并贯穿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之中,有效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成为15年来浙江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根本遵循。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派出所工作,强调“派出所建设是公安工作最大压舱石”,连续多年出台旨在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的1号文件,大大推进了派出所建设,提升了派出所工作水平,全省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能力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切实增强。2017年浙江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创新和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浙江省公安厅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强基层、打基础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坚定不移、持之以恒的工作主题,派出所维护稳定、守卫平安、促进和谐的实力明显增强。
  “枫桥经验”源于公安、来自基层,从它诞生之日起,我省派出所方阵便一直是践行和创新“枫桥经验”的先锋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派出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紧抓机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基层警务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在防控风险、创新警务、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新进步,形成了一系列可圈可点的群众工作方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浙江派出所在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的具体做法。
  沈秋伟:在“枫桥经验”诞生地,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近年来紧紧围绕人民满意目标,坚持“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理念,落实“多元化解决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三大任务,突出防控优先,强化警民互动,建立了一系列有效工作机制,办好实事小事,为群众解忧除患,当好“邻家警察”,形成了新时代“枫桥警务模式”,为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重要创新样板,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从全省范围看,这些年,全省派出所从细处入手、向实处使劲,探索积累了一大批好做法、好经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大地遍地开花、满园春色。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警务工作社会化。全省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3.5万家,形成了杭州“武林大妈”、诸暨“红枫义警”、桐乡“乌镇管家”等一批品牌化社会组织。致力于警民共建,产生了“马长林社区治理共同体”“上城公民警校”等一批警民合作新样板,形成了社会治安警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依托政府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将网格力量纳入社区警务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基础。
  二是强力推进警务工作智能化。省公安厅以建设“一朵云”为抓手,大力推进“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战略,整合全警数据,清洗聚类,实现派出所民警“最多查一次”;警综平台上云,集成了“110接处警系统”“执法办案平台”等系统,打破数据壁垒,基本实现派出所民警信息采集“最多录一次”,极大地解放了警务“生产力”。基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首创精神,探索“情报魔方”等一批智能警务应用系统,研发小程序、小软件、小工具,提升了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同时,派出所普遍构建“天上有眼、中间有网、地上有防”的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大智移云时代“平安细胞工程”建设,为校园、医院、企业、工地、小区等插上智能安防的翅膀,大大提升了全社会治安安全水平。
  三是大力提升派出所队伍建设的“能见度”和美誉度。先进警务理念的落地伴随着产生出好的工作典型,这些典型既包括了公安民警,也包括了警务共同体中的共建力量。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以下三类优秀群体的涌现,大大提升了派出所队伍建设的“能见度”和美誉度。第一类是群众工作能手,涌现出了以湖州开发区分局龙溪派出所马长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社区民警;第二类是基层警务信息化能手,涌现出了以台州路桥分局金清派出所副所长王昌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基层警务信息化领头雁;第三类是平安类社会组织骨干,涌现出了以诸暨枫桥“红枫义警”负责人陈荣周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治安积极分子。这三类先进人物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树立了标杆,为派出所队伍建设筑起了精神高地,也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代言人。

  记者:您从基层转岗到公安厅治安部门工作,请结合您自己的实践谈一谈对派出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建议。
  沈秋伟:我在基层担任过两个地方的县级公安局局长,2010年起担任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伴随优秀社区民警马长林这一典型共同成长。我较早把马长林社区警务工作与“枫桥经验”结合起来考虑、贯彻,2012年撰写并发表了《马长林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枫桥经验”在浙北的新发展》一文,被学界广泛引用。后来到长兴县担任公安局局长,致力于坚持群众路线与推进智慧警务、精细化执法、公安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项目化推进“警务共同体”品质工程,收到了良好效果,长兴公安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我调离之后,长兴警队继续奋勇前行,不断推出新举措,创造新业绩,令人鼓舞。
  去年到厅治安总队工作后,我有幸全程参与了由公安厅金伯中副厅长带队的蹲点调研组,对枫桥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全方位调查研究,加深了对“枫桥经验”的理解,对新时代公安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金伯中同志带领调研组总结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和省委书记车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王双全等领导的充分肯定。我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中国经验,也是确保公安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中国方案,已经成为全省派出所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当前历史条件下,各地派出所在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既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又要当好主力军;既要直接发动依靠群众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要推动社会组织走上基层社会治理舞台;既要发挥好群众工作的传统优势,又要不遗余力地应用好智慧化时代的先进手段;既要抓好警务工作,又要培育好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适应的警务文化,构筑好自己的精神高地。我相信,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必将会为派出所建设和派出所工作提供强劲动力。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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