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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措施助推派出所工作长足发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4/7/3 10: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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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欧阳旭
  
  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工作,是公安现实斗争的迫切需要。尽管近年来湖南湘西州的派出所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警力严重不足。截至2013年年底,我州共有人口295.52万人,全州总警力数为2399人,警力比仅为万分之八点四,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二和全省万分之十的水平。全州正常运转的派出所仅92个,其中5人以下所就占36个;全州派出所警力总数867人,占总警力数的36.8%,偏少的警力配置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需求,派出所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状况令人堪忧。二是经费、装备保障不到位。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工作经费欠缺,不能做到全额保障,还只得变相下达罚款任务。民警执法执勤必备的武器警械、侦查装备、防护器材、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均未按标准配齐。派出所接待区、办公区、执法办案区和生活区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履职环境有待改善。对派出所的考核、评比、检查过多,非警务活动多,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有待加强,存在部门警种把机关工作任务转嫁给派出所的现象。四是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全局观念不强,学习氛围不浓,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心思不专一、精力不集中、能力不适应,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少数民警“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极少数民警甚至无视党纪国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沦为“害群之马”。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工作,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障公安派出所警力
  警力下沉是当前缓解公安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的有效举措。要大力精简机关、加快编制流转、切实推动警力下沉。州局机关45岁以下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公安工作经历的民警,要有计划地调整充实到派出所等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县市局机关40岁以下无派出所工作经历和新招录的民警,除专业技术人员外,必须到派出所工作两年以上。在派出所连续工作时间不满三年的,原则上不得调离,因工作需要确需调离的,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先补充后调出,不补充不调出。2015年年底,各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力应达到总警力的45%以上,力争达到50%;全州城区派出所民警不少于20人,建制镇派出所不少于10人,建制乡派出所不少于5人。今后新设、变更、重新启用的所,达不到警力人数要求的,不予报批认可。

  二是完善公安派出所警务运行模式
  创新完善公安派出所警务运行模式,是适应新时期治安工作的需要,是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把创新派出所警务运行模式作为促进派出所基础建设、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建立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派出所警务运行模式,坚持把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作为派出所的基本勤务方式。按照网格化巡逻要求,根据治安规律特点推行动态布警和弹性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提高见警率和群众满意度。2013年年底前,全州每个派出所都组建了专业治安巡防队,2014年6月底前都要组建义务治安巡防队。要根据治安和警力状况,在城区和较大乡镇派出所实行“三队一室”(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巡逻防控队、综合信息研判室)或“两队一室”(社区警务队、巡逻防控队、综合信息研判室,巡逻防控队同时承担案件办理队的职责任务)警务运行模式,在警力较少的农村派出所实行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的“警务区”工作模式。

  三是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
  多年实践证明,公安工作的基础在派出所,派出所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和农村。社区(农村)警务室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重要阵地和窗口,要置于优先位置,下大力气抓好落实。要认真按照“一区一室”、“一室一警”或“一室多警”的要求,各县市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科学划分警务区、设置警务室;在农村按照“一警一村”或“一警多村”的要求建立警民联系制度。按照每名社区民警每月走访群众30户以上、每名联系村民警每月至少走访一次联系村的标准,送达警民联系卡,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2014年年底前,全州城区社区必须配备1至2名专职民警,力争专职社区民警达到派出所警力的30%,2015年年底前达到40%。各县市要确保警务室有办公用房、办公桌椅、办公电脑、必要的警用装备和工作经费,让社区民警有时间、有条件种好“责任田”,履行好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五项职责任务。

  四是加强辅警(协勤)力量建设
  按照“定岗定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治安辅助力量建设。用2~3年时间,使全州公安机关协辅警总数与政法专项编总数之比达到1:1以上,新增协辅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的百分数不低于80%。加强社区警务协辅警配备,每个社区警务室配备不少于2名的协辅警(可兼任人口协管员),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工作。鼓励退休民警返聘担任协辅警到警务室工作,充实基层警力。建立协辅警招录、管理、辞退及伤残、病亡抚恤等保障制度。

  五是加强公安派出所后勤保障
  按照“优先基层、优先一线、优先实战”原则,建立和完善派出所经费保障制度,全额保障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工作经费。从2014年起,全州公安派出所按人均公用经费不低于2.5万元,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并随着财政预算标准的提高相应增加。全面落实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确保派出所民警津补贴高于机关。要优先为派出所配齐必需的武器警械、侦查装备、防护器材、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等,确保派出所民警执法执勤和实战需要。

  六是加强公安派出所科技信息化建设
  基础信息的采集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全警信息共享、研判预警、主动防范、整体防控的源头活水。2014年3月底前,实现公共区域电子防控全覆盖。2014年6月底前,实现农村乡镇所在地公共区域电子防控全覆盖,每个派出所要同步建成视频监控室。全额保障电子防控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经费,实现公安视频监控州、县市及派出所三级联网。充分发挥电子防控系统在打、防、管、控和服务群众上的作用。2014年年底前,全州城区警务室全面完成公安信息网接入。按照“应采必采、能采必采”要求,建立健全“采集即录入、录入即采集”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各类基础信息实时采集、动态录入。抓住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以流动人口为重点,大力实施实有人口、旅馆业与出租房屋全覆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应用率。

  七是加强公安派出所民警能力作风建设
  全面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自豪感教育,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工作责任心。以提高执法办案、信息化应用和群众工作水平为重点,完善轮值轮训、战训合一模式,突出业务比武、岗位竞赛实战演练,大力提升派出所民警能力素质。积极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在职学习,积极组织参加上级调训,州局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州派出所所长培训,县市局组织开展派出所民警随岗培训。坚持严优相济治警策略,加强廉政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派出所队伍的纯洁性、纪律性、战斗力。

  八是改善公安派出所履职环境
  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的政府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推动由政府牵头,派出所、司法、综治、信访力量和行业、中介组织资源共同参与的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支持派出所履行法定职能,保护派出所执法权益,维护派出所执法权威。部门警种不得把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转嫁给派出所,严格控制各类专项行动、报表台账和检查评比,不得随意向派出所下达指标任务,确需给派出所下达指标任务的,需经同级公安局党委(党组)同意。严格规范派出所警力使用,严禁随意抽调、借调派出所民警,严禁指令派出所从事非警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为派出所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氛围。

  九是完善公安派出所绩效评估奖励体系
  科学的公安派出所绩效评估奖励体系,是做好工作的“指挥棒”,是持续发展的“加油站”,是推动队伍建设的“风向标”。要切实制订民警下基层的相关规定,凡提拔重用的民警必须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县市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从派出所所长、教导员中选拔任用,派出所领导班子优先从派出所、社区和联系村民警中选拔任用。新任基层所队长要有两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除外)。继续实行“动态升降、优胜劣汰”派出所等级评定制度。加大对派出所民警的表彰奖励力度,从2014年起,派出所民警每年受奖励人数不低于受奖民警总数的40%。每两年由州局组织开展全州优秀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社区(联系村)民警评选活动。对连续担任社区(联系村)民警10年以上,或在派出所累计工作20年以上,且表现良好的民警,由州局予以表彰,最大限度地激发派出所民警的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
  (作者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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