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发展的山东公安派出所工作—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于长安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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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0/1/28 15:18:48浏览次数:2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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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鲁治轩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将派出所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派出所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和进步。近日,《派出所工作》编辑部专访了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于长安。 问:请于副厅长具体介绍一下山东省近年来派出所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 答:我省派出所工作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对派出所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派出所工作的基础和战略地位,从政策导向、制度建设、机制保障等方面向派出所倾斜,全面理顺了派出所领导管理体制,基本解决了派出所无办公用房问题,87% 的派出所所长解决了副科级以上待遇,落实了“基层高于机关,农村高于城市”的津贴和补贴标准,建立健全了基层民警年休假制度和定期体检、医疗保险等各项从优待警措施,在全省上下已经形成了大力加强派出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以具有山东特色的打防管控体系为平台,积极整合和有效利用社会治安资源,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全省治保人员达到30余万人;技防设施不断推进,全省电视监控探头已经达到56万个,农村简易报警装置得到普遍应用;信息化建设不断发展,仅2009年以来,利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已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近6000人;全省派出所民警通过巡逻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破案线索占到破案总数的70%以上,全省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等可防性案件持续稳中有降。 三是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得到强力推进。全省已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9931个,建成率为100%。共配备社区民警和驻村民警22241人,其中专职社区民警和驻村民警17413人。各地通过“社区警务议事会”、“平安协会”等方式,大力开展“户访”、“巡访”、“回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组织群众,探索新形势下的警务运行模式,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推行以满意率、见警率、熟悉率、发案率、情报信息有效率等“五率”为主要内容的科学考评机制,将考核情况与民警政治、经济待遇直接挂钩,大大激发了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正规化建设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派出所的所容所貌和广大民警的精神状态明显改观,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规范,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要求、执法标准等方面全面规范,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普遍提高。普遍建立了综合警务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快捷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在全国率先统一了派出所外观标识,派出所统一建筑外观形象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五是硬件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千方百计改善派出所办公条件。全省派出所每百名民警汽车配备数为36辆,没有无车派出所,每百名派出所民警计算机配备数为97台,基本普及了计算机办公;公安专网全部覆盖。省公安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全省派出所公用经费已全部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经费预算并实际拨付到位。 六是队伍建设有了很大加强。目前,全省派出所总警力为3.3万余人,比2002年接近翻一番,派出所民警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比例为53.9%。通过不间断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广大派出所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得到确立,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全省有20余名派出所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继全国闻名的莱州市公安局郭家店派出所民警、二级英模赵春松,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陈永富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民警张弓又成为新的楷模,省公安厅已经下发决定号召全省派出所民警向张弓同志学习。 问:您认为山东省派出所工作的主要特色有哪些? 答:概括起来主要特色有两点,一是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进一步密切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城市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党的政权基础的巩固。二是派出所工作与构建山东特色的打防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严密打牢治安防范基础。 问:山东省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方面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我省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实施时间早。我省是全国推行社区警务较早的省份之一,自1999年开始,我省就在青岛开展了社区警务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省城区推广。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社区警务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二是覆盖城乡面广。2002年,在全省提出“在城区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参照城区经验,积极探索农村警务的模式”。经过多年探索实践,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村警务工作模式也逐步发展和确立起来,我省诸城市探索建立的“两公里警察服务圈”,使农村群众也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贴身服务,他们的做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工作措施硬。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最大的难点在于派出所基层警力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强力推进警力下沉的决定》等三个文件,对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和警力数量进行硬性规定,原则上,机关科室和直属大队的数量控制在8~10个以内,人数控制在总警力的10%以内;新入警人员一律安排到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工作;按省厅不低于10%、市局机关不低于15%的比例抽调民警到基层单位锻炼,每期两年。派出所警力大部分要驻村包片,目前,派出所社区和驻村民警已占派出所总警力的66.9%。相对充足的警力为社区和农村警务的实施提供了保障。四是信息化水平高。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一开始就和信息化紧密挂钩,使社区和驻村民警工作效果能及时转化为信息成果,为其他警种提供服务。信息化还带来了社区和农村警务运行模式的变革。菏泽市是我省一个欠发达地区,但菏泽市公安局通过信息主导警务引领派出所的变革,取消了社区和驻村民警的办公桌,将他们“撵”到社区开展工作,工作成果全部在网上体现,实现了警务工作的扁平化指挥,有效提高了社区民警的工作效能。 问:山东省派出所工作与打防管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是怎样一种情况? 答:将派出所工作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是我省派出所工作的另一大特色。一方面,通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整个社会的治安防控提出了一个整体的、宏观的规划,为派出所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派出所依据整体规划“填空”即可;另一方面,通过一个个派出所的“平安”建设,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为社会治安体系的整体完善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可以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于派出所建设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问:山东省派出所工作在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方面有哪些做法? 答:我省一直将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置于派出所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的重要地位来抓,贯穿派出所工作的整个过程。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主要体现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方面。在硬件方面,以落实《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试行)》为抓手,我省派出所90%以上实现了楼房化,派出所所容所貌干净整洁,普遍设立了综合警务大厅,配备各项便民设施,方便群众来所办事,成为基层公安机关明亮的“窗口”。在软件建设方面,建立了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推动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特别是2009年以来,各地加大了执法规范化的探索,编制出一批执法规范,对执法的各个环节作出了细致的要求,提升了民警的执法水平,避免了因为执法不规范导致群众不满意问题的发生。在群众意见较大的行政执法方面,推行了治安案件公开查处和治安案件回访制度,将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全部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避免群众产生误解;案件处理后,所领导和办案民警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地做到和谐。同时,我们还持续不断地抓警容风纪、言行举止的规范化养成,使广大群众在同我们民警接触时能体会到真诚,产生信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 问:山东省下一步抓派出所工作有哪些思路? 答:2008年年底,公安部党委提出了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三项建设”。前不久,孟部长和部党委又提出了把“三项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全省公安派出所执法操作规程》,将公安派出所每个执法环节进行规范,将执法程序模式化、固定化,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使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更进一步。二是继续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在全面巩固前期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走访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活动,同时,以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警务建设。三是继续大力加强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大会战,提升派出所民警搜集信息、利用信息、研判信息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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